第一二四章云氏马经
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,也非常的重视战马。
他熟读《马经》,只要有空闲,就以辨马,相马,赛马为乐,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,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。
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,驾上赤骥、盗骊、白义、逾轮、山子、渠黄、骅骝、绿耳等骏马,由造父赶车,伯夭作向导,从宗周出发,越过漳水,经周原……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,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……
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!
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,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……
可是呢,让云氏赔他乌孙马,还是大宛马?
不管是哪一种,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。
因此,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,也只能是匈奴马。
至于什么乌孙马,西极马,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,至少目前不要想,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,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。
如今的大汉,从金城(兰州)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,李蔡,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,部曲,奴仆去那一带垦荒,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,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?
如今的大汉,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,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,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,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。
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,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,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,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。
到时候,土地必然不够用,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,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。
云琅从来都认为,敦煌以南,长城以南,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。
当然,奴隶除外。
“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,云卿以为如何?”
云琅摇摇头,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,指着西域道:“算不得好,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,却比不得大宛马,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,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,有万里绝尘之名。
如果陛下有心,可以继续西行,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,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,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,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,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。
如果陛下还不满意,可以继续向西,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,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,名曰——顿河马,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,重达两千余斤。
如果陛下还不满意,可以折道向南,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,这里的人皮肤黝黑,奔跑如风,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。
不过呢,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……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,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,也可一口而断!
悍勇绝伦……”
“滚出去!”
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,只是,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,就勃然大怒。
他不是傻子,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。
云琅并没有滚出去,而是认真的拱手道:“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,让四夷来朝的骏马。
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,陛下就忘记了吧。
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?那种果子,只适合南方之地,离开当地的泥土,就极难存活,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,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,橘生淮南为橘,橘生淮北为枳,叶徒相似,其实不同。
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,战马也是如此,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,并不擅长养马,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。
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,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,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?
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,微臣愿意献给陛下,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。”
刘彻沉默不语,阿娇在一边轻声道:“你说的什么波斯马,顿河马,河马真的存在吗?”
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:“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,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。”
阿娇点点头道:“如此,你回去吧,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,罚铜三百斤,此事作罢!”
云琅朝皇帝施礼道:“微臣谢恩告退!”
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,指着云琅道:“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,与李蔡,桑弘羊等人一样,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。
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,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。”
云琅叹息一声道:“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,此次目标乃是乌孙,使者去乌孙,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。
认知世界,发现世界,开拓世界,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。
联络乌孙,大月氏,以及西域三十六国,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,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,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,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。
此举开先代之先河,当为万世表。”
“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?”
云琅笑道:“缓缓图之,只要时机成熟,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。
微臣以为,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,只要符合这个名头,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。”
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,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,这一次,他坚决的挥挥衣袖,云琅施礼,飘然告退。
等云琅走远了,刘彻瞅着阿娇道:“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?”
阿娇笑道:“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,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,觉得这个人可用,就用,觉得这个人不可用,妾身就敬而远之。
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,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,两人外表完全不同,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,就说明,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。
不论是做事,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,只是,金日磾身在匈奴,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,学识上相差太远了。”
刘彻笑道:“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?”
阿娇笑道:“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,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。
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,三个,十个,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。”
刘彻长处一口气,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,拍着桌子吼道:“不消说十个,哪怕只有三个,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,造福一方,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,直到耗尽他的寿元!”
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,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,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。
五十匹匈奴马,三百斤铜,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,云氏的战马很多,多的几乎用不过来,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,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,更不能杀掉吃肉,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。
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,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,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。
至于三百斤铜……云氏就是造钱的。
云琅回到家,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,金日磾吃的开心,霍光讲述的也开心。
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,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。